天天达
    大学生小郑点了一份“加蛋牛肉面”外卖套餐,但收到后却发现里面没有卤蛋。小郑随即拨通商家电话讨要说法,双方沟通时产生语言冲突,商家给小郑的回复含有辱骂性用语。小郑给予商家差评,并将商家信息、事发过程、个人意见、双方聊天记录等在某短视频平台公布。商家认为小郑的评价属于恶意差评,对其店铺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遂将小郑诉至法院,要求道歉、删除视频并赔偿营业损失,以及由小郑承担公证费用2000元和律师代理费5000元,共计7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商家在出餐时未按订单标准加入卤蛋,小郑作为消费者,以恰当方式反映问题并根据自身消费体验给予评价并无不当,但通过公共媒体平台夸大损害结果并发布可能影响他人正常经营的过激言论则明显不当,已给商家造成了声誉上的贬损。商家作为经营者,解释问题并主动退还差价符合一般交易习惯,但在回复内容中对小郑进行辱骂,客观上造成小郑声誉损失。最终,法院判令双方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赔礼道歉,同时删除差评视频,并驳回双方的其他诉讼与反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