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子弹治安处罚案例

 

    非法持有子弹治安处罚的案例有以下几起: 1. 林甸县的高某在收拾仓房时意外发现了200发子弹,他担心子弹被他人捡拾利用,又害怕上缴会受处罚,于是将子弹藏在了自家的电视柜里。后来,他将子弹转移到了自家的轿车内,准备有时间交给公安机关,但还没等他行动就被抓了,子弹也被公安机关扣押。经鉴定,高某所持的子弹为法律规定的弹药。林甸县法院认为高某违反了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尽管他具有坦白情节并愿意接受处罚,但还是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 2. 一男子为了“辟邪”,竟携带子弹乘车,结果被拘留五日。 以上案例表明,非法持有子弹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公众应增强法律意识,不要私自持有枪支弹药等危险品,发现相关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