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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案例

 

    已为您找到一些医疗案例: 1. 患者郑某因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在北京某区医院骨科准备手术,与因外伤致截瘫的王某同住一病室。郑某的手术顺利,但王某在郑某术后第二天臀部出现疖肿,两天后化脓,细菌培养为凝固酶阳性金黄色葡萄球菌。当郑某的手术切口拆线时,伤口出现感染。郑某认为是主管医生给王某换药后不洗手检查他的伤口造成的医疗事故,主管医生则认为是手术切口感染的并发症,并非罕见,并且术前已向家属作了交待,不属于医疗事故。双方因此发生医疗纠纷,医务科出面调查调解,并对手术切口感染进行细菌培养,结果也培养出凝固酶阳性金黄色葡萄球菌。医务科答应减免郑某的一部分医疗费用和给予一次性营养补助,并保证伤口愈合后出院,医疗纠纷才平息。 2. 患者李某强在n人民医院体检做彩超,检查结果甲状腺左叶实性团块钙化。为进一步确诊,前往x大学肿瘤医院医院门诊看病,并进行甲状腺穿刺并做病理化验。拿到穿刺病理报告后显示可见癌细胞,不除外滤泡癌。于是李某强住院,并在全麻下行甲状腺癌根治术,两侧甲状腺及左侧甲状旁腺被切除。但出院后接到医生电话,告知原诊断书有误,术后病理报告为良性病变。李某强认为肿瘤医院医师未确诊病因,依据错误的穿刺病理报告为其实施手术,且在术中未进行冷冻切片化验,存在严重过失,导致其甲状腺、甲状旁腺及部分淋巴切除,需终生服用药物,血钙及免疫力下降,肝脏肾脏功能严重受损。肿瘤医院则辩称术后病理报告与术前诊断并无不一致,诊断无误,且其诊疗行为无过错,不存在医疗损害责任。最终鉴定意见为肿瘤医院对李某强的诊疗过程中存在未尽注意义务过失,导致其甲状腺全被切除,参与度为次要责任。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医疗案例,建议查阅相关医学文献或咨询专业医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