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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您搜索的“男子冒用身份证买票乘车被拘”的事件,以下是详细信息: * **案件概述**:近日,北京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查获了10名冒用他人身份乘车的“限高”人员。这些人员因涉及债务问题或其他原因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他们选择冒用他人身份证购买火车票,以逃避限制。 * **具体案例**: - **案例一**:12月9日,在珠海开往北京西站的G338次旅客列车上,列车乘警在工作中查获了一名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乘车的男子。该男子叫赵某,因涉及债务问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他冒用朋友身份购买火车票,并随身携带朋友的身份证,但最终还是被细心的乘警发现。列车运行至衡阳东站时,乘警将赵某移交给衡阳东站派出所处理。赵某因此受到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 **案例二**:同一天,在北京西开往昆明南的G71次旅客列车上,法院“限高”人员马某也选择了冒用弟弟身份购买高铁票。然而,他的行为同样被列车乘警识破。12月9日11时许,G71次旅客列车到达武汉站,乘警将马某移交武汉站派出所处理。 * **处罚措施**:这些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将面临行政处罚。具体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罚款。例如,李某因多次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乘车,被贵阳铁路公安处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 **警方提示**: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伪造、变造、买卖、出借、冒用居民身份证都是违法行为,请勿触碰法律底线以免受到法律制裁。同时,如果发现身份证件被他人冒用,应及时报警,寻求公安机关帮助。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 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 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总的来说,这些男子因冒用身份证买票乘车而被拘,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警方也再次提醒广大旅客,不要触碰法律底线,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