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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横穿高速遭三车碾压身亡

 

    男子酒后横穿高速遭三车碾压身亡的相关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事件背景**: - 2024年2月18日凌晨,男子张某饮酒后,闯入麻阳高速阳麻向K144公里处,并试图横穿。此时,处于疲劳驾驶状态的方某,驾驶小轿车将张某撞倒。碰撞发生后,方某并未下车查看,而是驾车离开现场。 - 被撞倒在行车道内的张某,又被窦某驾驶的面包车碾压、拖挂。经查,窦某在前方没有车辆的情况下未开启远光灯,导致其发现张某躺卧在前方行车道时,车辆已经无法作出避让。 - 在窦某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并下车查看底盘状况时,方某曾返回窦某停车处,但在询问窦某车辆状况后又驾车驶离现场。几分钟后,张某又遭刘某驾驶的另一辆面包车碾压。张某当场身亡。 2. **法律责任与判决**: - 交警部门认定,方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窦某、刘某,以及死者张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 今年4月,该交通肇事案在武穴法院宣判。经审理查明,三次撞击和碾压均足以致命,无法甄别致死车辆,但方某撞人后未下车查看,而是驾车离开现场,已构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这也导致了张某继续处于危险之中,进而被后面两辆面包车碾压。 - 方某的近亲属垫付了被害人的丧葬费,同时向被害人家属赔偿11万余元,双方并签订了《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刑事谅解书》。 - 综合上述情节,武穴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3. **民事赔偿部分**: - 今年5月,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家属将方某、窦某、刘某,及三人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 近日,武穴法院对该案民事赔偿部分宣判。方某对该事故承担60%责任,窦某、刘某分别承担15%,张某自担10%。 - 由于方某存在逃逸情形,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某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责任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故张某死亡的损失,仅由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方某按责任赔偿。 - 窦某、刘某造成张某的死亡损失,先由交强险和商业险承担,不足部分由二人自行承担。 - 最终,法院判决:方某向张某家属赔偿18万余元,同时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18万元;窦某、刘某造成的张某死亡损失均由二人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 4. **事件影响与教训**: - 该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酒后闯入高速公路、司机逃逸行为以及保险公司赔偿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