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消费别人给你消费是否可以”的问题,存在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被限制高消费后,别人付费的,可以参加。即行为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只针对于本人,对其他人不会产生影响,法律只规定被执行人不得有法定的高消费行为,其他人支付高消费的,法律没有禁止。因此,行为人被限制高消费后,可以去参加别人的聚会,由别人进行付费,行为人只能属于参加人员。 然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限制高消费人员不可以通过别人帮助付款来规避限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通过别人帮助付款的方式,实质上是在规避法律的限制,试图以间接的方式实现高消费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也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因此,对于这个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机构以获取最准确和权威的答案。同时,被限制高消费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诚信的态度面对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