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在辽宁沈阳某公司,一名女子李月(化名)用同事手机参与拍照抽奖活动时,意外中得了一等奖,奖金高达4166元。然而,当她提出与同事平分奖金时,却遭到了拒绝。 据悉,李月最初只是出于好奇和娱乐心态参与了抽奖活动,但很快就用完了自己的抽奖次数。在征得同事同意后,她借用同事的手机继续抽奖,并幸运地中得了一等奖。然而,当她提出平分奖金时,同事却认为账号是自己的,且抽奖活动也是用自己的账号参与的,因此奖金应该完全属于自己。 对此,法律专家表示,在没有事先约定如何处理奖品的情况下,李月要主张使用或平分奖品,必须经过同事同意。因为账号是同事的,且抽奖活动也是用其账号参与的,所以获得奖金应当由同事来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