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女子收彩礼后悔婚 不愿退还被起诉

 

    关于您提到的“女子收彩礼后悔婚,不愿退还被起诉”的搜索,以下是相关的搜索结果: * 一女子在收受彩礼十多天后悔婚,且不愿退还彩礼,被男方起诉。双方父母见面商谈婚约事宜后,男方父亲给了彩礼等相关费用6万余元,但女方在收取彩礼后既未与男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又未与其共同生活。男方认为女方及其家人以婚姻之名索取钱财,使自己和家庭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要求返还彩礼等费用。双方协商未果,男方遂诉至法院。 * 法院认为,彩礼作为民间约定的婚嫁习俗,一般是男方家庭以男女双方缔结婚姻为目的,对女方及其家庭的一种附条件赠与。在婚约财产纠纷中,当事人在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彩礼用途、是否生育子女,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酌情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 * 法院最终判决女方需返还彩礼及相关费用。法官呼吁大家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让婚姻回归爱的本质,让彩礼定位于礼而非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查阅相关新闻报道或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