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女子婚后翻丈夫包发现抗艾滋药物的事件发生在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 2020年8月,小月和小杰经家中长辈介绍相识,不久便确定了恋爱关系。2023年2月14日,两人登记结婚。因当时两人正处恩爱之际,小月自认为双方“知根知底”,所以二人均未进行婚前检查。同年11月,小月意外翻找出小杰随身携带的包中放有疑似抗艾滋病的药品。在小月的再三追问下,小杰终于承认自己在2021年8月确诊为艾滋病,因当时两人感情稳定,且自己一直积极治疗、长期服药,应该不具有传染性,便将此事隐瞒下来直至两人缔结婚姻。后经紧急检查,小月虽并未感染艾滋病,但小杰隐瞒病情的行为让她无法接受。 小月以小杰恶意隐瞒自身重大疾病使自己作出错误的结婚意思表示、婚姻无法继续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二人的婚姻。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艾滋病不属于直接导致婚姻无效的疾病,但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姻关系一方对于患有可能对婚姻生活有重大影响的重大疾病,负有婚前告知义务,不被告知的无过错方可要求撤销婚姻。庭审中,小杰也承认了自己隐瞒患病的事实。因此,法院认定小杰未履行婚前如实告知重大疾病的义务,故支持小月的诉请,判决撤销小月与小杰的婚姻。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