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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病医药费儿子和女儿怎样承担

 

    父母生病时,儿子和女儿应当共同承担医药费,这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包括父母生病时的医疗费用。因此,儿子和女儿都有平等的责任和义务来承担父母的医药费,除非有特殊情况。 具体承担方式可以通过家庭内部协商来确定,子女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实际情况,协商出一个合理的分担方案。如果子女之间的经济能力存在显著差异,可以根据各自的经济能力来分担医药费。经济能力较强的子女可以多承担一些,而经济能力较弱的子女可以少承担一些。 此外,如果一方子女因残疾、疾病或其他原因没有赡养能力,那么另一方子女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医药费。 最重要的是,无论性别或家庭背景,子女都有相同的赡养义务,应各自承担医疗费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