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儿子去世后,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律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赡养义务主要存在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儿媳并不属于子女的范畴。因此,从法律角度而言,她并没有直接的赡养义务。这种姻亲关系因婚姻而成立,儿子去世后,婚姻关系消灭,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儿媳的协助赡养义务也随之灭失。 然而,从道德和社会习惯来看,尽管法律上没有规定媳妇必须赡养公婆,但中国的传统道德和社会习惯要求媳妇尽到赡养义务,不尽赡养义务可能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另外,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人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