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2024年11月4日,在安徽铜陵五二九流浪动物救助基地,一名71岁的男子强闯基地,将一只流浪狗杀害并剥皮,同时还砍伤了一名志愿者。据基地工作人员介绍,主要行凶的人就是这名71岁的男子,且他是被杀流浪狗的主人。事后,警方迅速介入,将主要行凶者控制。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行凶男子故意杀害流浪狗并剥取其皮,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或虐待动物罪(尽管我国现行法律中未明确将虐待动物行为单独入刑,但此类行为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应受到法律的谴责和制裁)。同时,其砍伤志愿者的行为,也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行凶男子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行凶男子应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包括流浪狗的价值、志愿者的医疗费用以及救助基地因事件造成的其他损失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凶男子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