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般是**先解散再进行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如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应当首先进行解散。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司需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解散是公司终止的前置步骤,它标志着公司开始进入终止程序,而清算则是解散后必须进行的法律程序,旨在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分配剩余财产,并最终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