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老板打击员工自尊心

 

    老板打击员工自尊心是**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老板通过辱骂、诽谤等方式打击员工自尊心,导致员工名誉受损,员工可以依据此条款主张民事责任,要求老板承担相应的赔偿。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禁止殴打、侮辱、诽谤他人,违反者将受到行政处罚。如果老板的行为包含公然侮辱员工或捏造事实诽谤员工,且情节较重,可能面临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因此,老板打击员工自尊心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