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公司解体后,员工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获得经济补偿。根据该法,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或解散,员工有权获得经济赔偿。赔偿依据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薪资补偿;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也按一年计算补偿;工作不满六个月,则发放半个月薪资作为赔偿金。具体标准按照专门规定执行。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在公司解体后,员工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依据专门制定的规定,即依照受雇员工在本企事业位所工作年限来考虑,每在此企业中服务满一年,就需按照一定的标准为其发放一个月的薪资补偿;但如果该员工在此企事业单位上工作的时间长达六个月甚至更长,而不足一整年,那么也可将其视为一整年,并给予与一整年同等的补偿待遇。对于工作时间较短,未达到六个月的员工,则需向他们发放半数的薪资作为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