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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慢特病报销2024新规定

 

    2024年金华慢特病报销的新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门诊慢性病**: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实行定额管理,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乡镇卫生院发生的门诊检查治疗,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每人年度内单病种最高累计支付1800元,两个病种以上的年度内最高累计支付限额2500元。 2. **门诊特殊病**: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检查治疗,城乡居民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5%。 3. **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0%;门诊特殊病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5%。 4. **门诊慢特病认定**:对于门诊检查可明确诊断的疾病,不得将住院作为认定门诊慢特病的必要条件。 5. **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一类门诊慢特病实行按项目报销,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提高到85%;二类门诊慢性病实行限额支付管理,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75%。 这些新规定旨在提升医保制度的保障水平和公平性,确保慢特病患者在门诊检查治疗时能够得到合理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