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野猪吃了农民的庄稼,**国家没有赔偿,但是会有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4条或第19条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农民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补偿申请,具体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此外,一些地方如怀宁县已经与保险公司合作,为农户统一购买了农作物保险。如果农作物因野猪破坏遭受损失,农户可以及时保存相关照片和佐证资料,向所在村申请赔付,保险公司会根据核实情况进行赔付。然而,也有一些地方如巴中市并没有明确的补偿机制,村民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可能需要与当地林业部门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