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在深圳可以办理离婚,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办理条件包括: 1. 户籍要求: - 双方均为非深圳户籍且没有在深圳办理居住证的,不能在深圳办理离婚登记。 - 双方均为广东省户籍的,无需居住证,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登记。 - 双方均非广东省户籍的,至少一方须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 2. 自愿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结婚证: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 无重婚情形: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 办理流程为: 1. 离婚申请: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成功办理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当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2.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 3. 离婚登记:冷静期届满的次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登记办理期,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所需材料包括结婚证、身份证件、居住证(如适用)、离婚协议书以及照片等。 此外,双方可以通过“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或微信小程序“粤省事”进行预约,预约需提前一天,可约15天内的号源,每天上午8:30放号。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